沈眷挖了好久,底下出现了一隻盒子,盒子是金属的,沈眷把它挖来,打开,里面是厚厚的好几本风格不一的本子。
有的幼稚一些,是粉红色的,有的成熟一些,是牛皮封面的,还有的则是活页本。
沈眷就在大树下,坐在草坪上,她擦干净手,取出最底下那本,翻开,看到了顾树歌稚气犹存的字迹。
本子第一页上,少年时期的顾树歌用她的笔写着:“我喜欢上沈眷了,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的。那就姑且当做从此刻起的吧。”
在下面,她用稍大些的字体,认真端正地写:“喜欢沈眷的第一年。”
沈眷捂住嘴,眼泪掉落不止。她一本一本地翻下来,最后一本上,写着,喜欢沈眷的第七年,我想喜欢沈眷这件事不会有尽头了。
作者有话要说:!
我写得不够快,但是发现日记本,能不能算一个转折?
算的吧,顾有为藏了多年的粉色小秘密被发现了,是不是也挺甜的?
七本日记本。
从青涩稚气的十五岁到初初长成,在实验室里独当一面的二十二岁,七年时光,两千多个日夜,每一天的日记里都会出现沈眷两个字。
“等我长大,一定要娶她!”这是十五岁的顾树歌,字迹张牙舞爪。
沈眷看得不由自主地笑,字里行间都是琐琐碎碎的校园生活,时不时就会加一句姐姐喜欢,姐姐不喜欢,姐姐知道了会怎么样之类的话语。
“姐姐在书房忙到好晚,她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。她在灯下真好看,我差点偷亲了她。我想拥有她。”这是十六岁的顾树歌。
怎么小歌那时候这么霸道。沈眷笑意越来越深,像是返回到了那一年,那一年风很轻,夜很美,少年的小歌朝气蓬勃,她的目光始终清澈而专注。
沈眷笑着,眼泪却落得更加厉害。
天黑了,她抱着日记,回到了公寓,她坐在书桌后,开着台灯,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读。
日记一本比一本厚,长大一些的小歌,话语也多了,有时显得还有些啰嗦,却啰嗦得很可爱,她试图描绘她看到的云,试图形容春天校园里泥土掺杂着树叶的香味,试图把她对她的感觉比喻成春天的雨,夏天的风,秋天的晚霞和冬天的阳光下,放在窗台上的一杯热牛奶。
青春期孩子的浪漫在她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“我才十七岁,可是每次看到沈眷,听到她的声音,感受到她的温暖,我都担心余生太短,不够我好好爱她。我要抓紧时间了,在沈眷的名字前面加上,我的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