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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0节

请港台明星给优妮可代言,没个一两百万的代言费,谁会给你代言?

这一两百万,对于一个稍微有点实力的港台公司轻而易举就拿得出来。

可是林麦的总资产也就几百万,让她拿一两百万拍广告,她的资产瞬间缩水三分之一。

她可不想拿出这么多钱用在明星代言上,所以她打算请大陆明星张玉给她拍广告。

(ps:文中有些情节不符合现实,当平行空间看,千万别较真。)

任宝珠错愕道:“你请她代言?

她在电影里全都演的是农村角色,土得都掉渣渣了。

让她给优妮可代言会不会起到反作用?

咱们的优妮可服饰可是走时尚路线的。”

林麦却知道,张玉一点都不土,反而很洋气。

只是角色需要,所以在电影里扮土。

而且她认为,就是因为张玉在电影里的形象土气,让她给优妮可代言,才会形成巨大的反差。

让消费者看过之后,会发出这样的赞叹,优妮可服饰可真时髦,一个那么土的演员穿上优妮可,会变得那么漂亮时尚和优雅。

林麦还没来得及发表自己的观点,陶之云就开口了:“我觉得她很洋气,长相也甜美,完全能胜利优妮可的代言人。”

陶之云是整个服装厂,乃至全公司公认的最有品味的人。

她说可以,那就一定可以。

大家集体闭嘴。

不过侯新义质疑张玉名气不够大,建议林麦请刘美庆或者潘雨虹。

这两位女明星可是大陆影视圈里的当红炸子鸡,更是大姐级的人物。

但是林麦怕请不动她们。

只有一个星期就到国庆节了,她得赶在国庆节前让优妮可的广告在中央电视台播出。

因此只能挑有把握搞定的明星,那两个大腕她觉得很难搞定。

特别是刘美庆,前世她看过她的专访,不是个好说话的人。

林麦解释道:“我已经联系张玉的领导了,再换人不太好。”

她并没有说谎,这两天,她除了抓紧时间学习,就是联系张玉的领导,想请她给自己的优妮可拍广告。

这个年代,演员只是一份职业,和其他职业一样,是有单位和编制的,因此也是有领导的。

一个演员,哪怕你名气再大,做什么都是要经过领导批示的。

不像后世的流量明星,大多是经纪人和团队。

做什么,只要经纪人允许即可。

这个年代的演员,无戏可拍时拿工资。

有戏可拍时,既拿工资,又领拍戏津贴。

那时,一集戏的津贴也就几十块,可演员们很知足,也很敬业。

哪像林麦前世那些流量明星,职业道德没有,敬业就更谈不上,钱却生怕捞少了。

所以林麦想请张玉拍广告,就必须得找她的领导。

陶之云问:“张玉的领导答应了没?”

林麦笑了笑:“还没呢,在等消息。”

真实情况是,张玉的导演黄导已经拒绝了她。

不过林麦并不死心,她打算亲自和黄导面谈,让他答应张玉给自己拍广告。

当然,实在不行,她就自己顶上,只是效果肯定会打折扣。

林麦道:“我想趁着请明星代言的机会,扩张一下优妮可的销售版图。”

任宝珠困惑道:“咱们不是在汉正街设立了批发门店吗,已经面向全国了,还怎么扩张?把生意做到外国去?”

林麦道:“以后咱们的优妮可自然会把生意做到外国,不过现在还为时太早。

虽然咱们在汉正街设立了批发门店,可是只有开服装店的个体户来拿货,大城市的商场并没有咱们的优妮可卖。

一家大商场的销售量,顶得上好多家个体服装店的销售,这么大一块市场咱们不能忽视。”

众人听了纷纷点头。

林麦把目光投向任宝珠:“等会议结束了,你就安排九名业务员,三人一组,分往上海、广东、京城三大城市。

尽可能地在这三座城市把所有的商场全都拿下,设立咱们优妮可的卖场。

你们就不用担心咱们的服装大涨价,会卖不动了。

这三座城市消费比江城高多了,江城市民觉得贵的衣服,在这三座城市也就普通价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