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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评点花王

昨天上传时没检查,竟然发现有些段落错乱。。很羞愧!

女子一身艳红,上着短襟广袖襦衣,下着曳地石榴裙,裙带高系腰线之上,玲珑婀娜身线展露无遗,几丝黑亮长发落于肩上,映衬着吹弹可破的白皙肌肤,面上不施粉黛,绝世容颜更显清丽,莲步轻移,款款而行,却如起舞一般姿态万千。身后还跟着一个绿衣婢女,相貌平平,一双眸中却极为寒澈明亮。

“小女子姬瑶玉,见过诸位。”女子盈盈一拜,风姿撩人。

“西施谩道浣春纱,碧玉今时斗丽华。眉黛夺将萱草色,红裙妒杀石榴花。新歌一曲令人艳,醉舞双眸敛鬓斜。谁道五丝能续命,却令今日死君家。”方才那白眉公子双目迷离盯视着那女子,口中痴痴吟诵着。应飞扬不善文辞,只勉强知晓这几句是夸赞女子妆容,却又闻一声粗豪声音赞叹道:“好诗,用的应景,这等美人若能一亲芳泽,今日便是真死去也值了。”

应飞扬循声望去,却是大感意外,发声之人竟是个异族军汉,此人身材肥硕旁大,髭须黄睛,一脸横肉,身上带着一股从战场杀出来的彪悍之气,似是因为这股彪悍杀气,寺内人数虽多,他周围却是空出一片无人站立,惟独应飞扬、玉真公主、和那白眉公子站在他身边。

“没想到这杀猪长相的军汉,竟然都比我熟通文墨。”应飞扬暗自腹诽,更觉这军汉非同一般,不禁多看了几眼。

此时又闻那白眉公子叹气道:“可惜,可惜,这女子是红阁十二坊的人,咱们怕是没缘了。”

“红阁十二坊?”军汉浓眉一皱,问道:“是什么劳什子,某家方到洛阳,还请公子给某家说道说道,也免得某家惹上不该惹的人。”

白眉公子笑道:“不知将军可曾听闻过公孙大娘?”

“公孙一舞天下惊,某自然早有耳闻,可惜始终无缘一见。”军汉面带遗憾的慨叹道。

“舞伎歌女,身若浮萍,世人皆轻之贱之,这些娇滴滴的女儿家整日在虎狼环饲下,清白难保自不消说,稍有不慎得罪哪个权贵落个香消玉殒的下场也是正常,这些将军自也知晓。”说道此处,白眉公子轻轻一叹,似是慨叹那些女子的命运,随后继续道:“而公孙大娘怜惜这些女子,便创立红阁十二坊,从此舞伎歌女丝竹管弦,舞乐歌声但有一项技艺出众,便可入得红阁十二坊。只消成为红阁十二坊一员,从此此身便由自己做主,任谁也强逼不得。”

军汉半信半疑道:“真的假的,不过几个娘们抱成团,能有这么大能耐?”

白眉公子笑道:“这个,你去问问死了儿子的张鸿胪,少了半边耳朵的李御史,以及被去了势的轻车都尉李小候爷便知晓了。公孙大娘的舞已是触及天道,她的《西河剑器》能用来娱人,定然也能用来杀人,更何况。。。。。。”

白眉公子故意一顿,手指青天,神秘道:“公孙大娘和那把剑关系也非同一般。”

“那把剑”军汉顺着他的手指疑惑的看向天空,忽而眼睛一亮,惊道:“难道你指的是天外天,剑上剑?”

“不错,就是剑神宇文锋。”白眉公子道,乍闻宇文锋的名号,应飞扬心头一动,那公子继续道:“宇文锋对剑至诚至痴,已到匪夷所思的地步,昔年为了一观公孙大娘剑舞,竟以剑神之尊,入红阁十二坊洒扫三年,江湖皆传言他与公孙大娘非同一般,任谁想动红阁十二坊,都得掂量掂量能否挡住当世剑神的惊天一剑!”

那军汉倒抽一口凉气,惋惜道:“那这女人真是只能远观不能近看了,今个承蒙公子指教,便与公子交个朋友,某家安禄山,幽州来的,公子若有事,尽管往城西大营吆喝一声。”

白眉公子一扬眉,拱手道:“原来是张守珪节度使麾下,听闻张公方大破契丹,威震四方,大展我盛唐雄威,如今回朝晋封受赏,却带将军随行,想来将军也必是战功彪炳。”

安禄山摸着后脑憨厚笑道:“好说好说,保家报国而已,何计功劳?还未请教公子名号。”

白眉公子歉意一笑,道:“失礼了,竟忘了自报家门,在下胡离,山东人士,来洛阳做些买卖。≈ot;

“第三名,应飞扬应公子的紫玉生辉。”应飞扬正听那两人讲话,忽然一声柔媚女声传来,竟念着自己的名字,不由一怔,只道是自己听错了。

“应飞扬应公子,可曾到场?”声音再次传来,发声者手捧一盆淡紫色的牡丹花,竟是那名绝色倾城的姬瑶玉,原来应飞扬听那二人说话时,姬瑶玉已经公布了洛阳花会第三名的得主。

“我又没有参加花会,难道有人与我同名?”应飞扬心中疑惑,却觉小臂突得一疼,回头看,玉真公主正拧着他的胳膊。

“是公主师姐你!”应飞扬恍然大悟,玉真公主得意道:“没错,用我的名号,只怕评判们又做阿谀之事扰我兴致,便冒用你的名头了。”

此时见大痴和尚鼓着嗓门道:“应飞扬应施主,有没有来啊!”洪亮一声,聒人耳膜,玉真公主推了应飞扬一把,催促道“还不快去!”

应飞扬被推得先前,无奈拨开人群上了台阶,大痴和尚看清他面貌,眼前一亮,将挂有应飞扬名牌的牡丹花递在他手上,道:“没想到应施主这么年轻,花艺上的造诣就已如此出众,不知可愿将经验分享一下?”

“啊?”应飞扬不禁一愣,觉察到底下众人殷殷期盼的目光,大脑反而一片空白,一窍不通的事情,要他如何分享,场面一时凝固,尴尬到极点,“咳咳。”应飞扬红着脸干咳两声,想起来时玉真公主给他讲的故事,开口胡诌道:“牡丹是花中之王,色泽艳丽,富丽堂皇,却是生有傲骨,昔日武后号百花,唯牡丹含苞不放,可见牡丹天生威仪万千,绝不谄媚逢迎,所以养牡丹便如用剑一般,若无傲骨在身,绝难有所成就。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