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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2页

当年十巫製作血尸的成功率非常低,以陈家村这种情况,能找到一个冤大头就已经很了不起,血肉之躯也根本无法和东海之泥捏成的陶胚相提并论,前者一点磕碰就会青紫流血,后者据说是女娲手笔,摔不碎也砸不坏,一次不成功就回收尝试第二次,而血肉之躯隻一次就要从内部腐烂了。

“要不要顺便去陈家村里看看,”孟扶荞提议,“反正也不远。”

“嗯。”盛萤点了点头,“等天亮了再去,陈瑞甫的死会让附近乱上一阵,白天到沉水潭来不方便。”

她随后又叹了口气,“还是想办法先将这一池的魂魄超度了吧。”

像萤火般漂浮在空气中的游魂很麻烦,风吹雨打没有关系,但一点活人的呼吸就能将它们都吹散了,就连判官用血砂,都得用的合乎分寸,否则它也要当场崩溃,然后就会引起连锁反应,遍布的魂魄一个都救不回来。

“等等,”孟扶荞忽然道,“挤在东边角落的那道魂魄,就是两个月前溺死的初中生。”

她说着,将笔记本掏出来翻到较后面几页……陈瑞甫有将相关新闻剪下来贴在笔记本中的习惯,而这一页上是关于初中生溺亡的官方通报,下面就是死者的证件照。

血尸不愧为血尸,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中,短短时间不倚仗外物就能分辨出水面上有多少魂灵,又能根据面部特征和陈瑞甫的笔记,分辨出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魂灵是谁……盛萤微微震惊了一下,“是他吗?能不能叫过来问清楚两个月前发生过什么事。”

尽管孟扶荞习惯性抑製自己的好恶,但很明显抑製得不算好,很久之前盛萤就发现孟扶荞很喜欢被人夸,还不能明晃晃地夸,一点表情就够了。这也很好理解,孟扶荞活到现在,拥有最多的是畏惧、厌恶和憎恨,百分之八/九十都是些负面情绪,剩下的百分之十里又有一大部分是来自陌生人的善意。

这部分善意如同泡影,不戳穿时美好绚烂,一旦戳穿,见到她的真面目,少有不变质的……即便没有厌恶和憎恨,畏惧是生物的保命本能,人要如何抗拒本能?

直到她遇见盛萤……判官对很多事都抱有满不在乎的态度,血尸的乖张和戾气就像一棒子打在了柔软棉花上,那棉花还会笑着问,“你这么厉害吗?”

所以连孟扶荞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了盛萤由衷的夸奖,判官有一点震惊的表情,孟扶荞心里就软软的,想抬起下巴应一句,“我就是这么厉害呀!”

“这要你们判官想办法了,”孟扶荞转了一个圈,裙摆边缘轻轻扫过盛萤的膝盖,令判官看清楚血尸的模样,以及萦绕在她身上的凶横,“我一身红尘欲望,接触沉水潭中这些玻璃似的人,它们会瞬间崩裂,永世不得超生的。”